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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关于兴隆镇卫生院院长陈超宇违反疫情防控纪律 失职失责问题的通报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抗击疫情一线工作人员做好自我防护对于履行自身工作职责、阻断疫情传播至关重要。日前,督导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兴隆镇卫生院未严格落实防疫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整体防护意识不强,防护措施不到位,院长陈超宇及院内3名工作人员办公期间均未佩戴口罩,增加了防控风险和安全隐患,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2月16日13时许,五大连池市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组在兴隆镇卫生院疫情防控检查期间,发现该院院长陈超宇、医生韩茹、护士刘宝辉在院长办公室开会,三人均未按规定佩戴口罩,另有一名工作人员孙成武在一楼值班室未按规定佩戴口罩。乡镇卫生院处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在沾河、嫩江等周边区域相继出现感染病例的情况下,院长陈超宇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没有清醒认识,未能以身作则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单位管理不严格,院内全体医务人员个人防护不到位。五大连池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超宇记过处分,对韩茹、刘宝辉、孙成武由市卫生健康局在卫生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疫情防控不容轻慢,战斗没有下不为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医务工作者,要从上述案例中认真汲取教训,带头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纪律要求,带头做好自身防护,集中精力把各项防护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不留死角,不藏隐患,以更加严格的管控手段,更加严密的防护措施,坚决消除风险隐患、阻断疫情。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强监督检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战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23日
11-11 2020 -
【权威发布】关于五大连池市小区防疫卡口发生肢体冲突事件 处理情况的通报
针对近日网络传播的五大连池市一位老人因没有健康码、与小区防疫卡口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的事件,五大连池市迅速成立由纪检、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 经查,张某某作为小区防疫卡口值守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态度生硬,服务意识差,导致与进入小区的外来办事人员马某某发生肢体冲突。经五大连池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某某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五大连池市将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批评,以此为戒,全面加强对各小区防疫卡口值守人员的监督管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五大连池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2日
11-11 2020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姜国文丧失对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仰、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金;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失责弃守、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形象,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 姜国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姜国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黑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姜国文简历 姜国文,男,1957年9月出生,汉族,黑龙江克山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法学学士。 1975.07—1978.03 黑龙江省克山县河南公社知青 1978.03—1980.09 黑龙江机械制造学校钢铁铸造专业学习 1980.09—1981.10 黑龙江省外运公司驻大连办业务员 1981.10—1982.11 黑龙江省轻工进出口公司驻大连办业务员 1982.11—1984.11 黑龙江省轻工进出口公司副科长 1984.11—1989.07 黑龙江省轻工进出口公司科长 (1984.05—1986.11黑龙江大学党政干部基础科学习) 1989.07—1989.10 黑龙江省经贸厅政工处科长 1989.10—1992.10 黑龙江省经贸厅政工处、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1992.10—1996.05 黑龙江省经贸委人事处处长 1996.05—1996.11 黑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人事劳资处处长 1996.11—2003.06 黑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3.06—2003.12 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 2003.12—2006.12 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2003.03—2005.07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在职本科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6.12—2012.01 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5.03—2008.01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9.03—2009.07中央党校第二十六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2.01—2016.01 中共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2016.01 哈尔滨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简历摘自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网站)
11-16 202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德顺丧失理想信念,毫无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重违背党中央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限制、压降制造业贷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向贷款客户借用房产,由他人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费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价值观极度扭曲,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为本人及亲友攫取巨额利益;贪欲极度膨胀,把贷款审批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筹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在贷款授信、审批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德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系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德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孙德顺简历 1981年4月至1984年5月,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 1984年5月至2005年11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海淀区办事处、海淀区支行、北京分行、数据中心(北京)等单位工作(期间,1995年12月至2005年1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1999年1月至2004年4月兼任中国工商银行数据中心(北京)总经理); 2005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交通银行北京管理部副总裁兼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1年10月,任中信银行党委副书记; 2011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中信银行副行长; 2014年5月至2016年7月,任中信银行常务副行长; 2016年7月,任中信银行行长。(简历摘自中信银行网站)
11-16 2020 -
河北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和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河北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和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贪钱敛财,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家教不严,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张和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同时,鉴于张和能够主动交代组织未掌握的违纪违法问题,上交全部违纪违法所得,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宽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和开除党籍处分,按四级调研员确定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张和简历 张和,男,汉族,1950年12月生,河北迁西人,1978年1月入党,1969年10月参加工作,河北师范大学数学系数学专业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 1969.10--1973.08 迁西县斗批改工作队、县农机局办公室工作 1973.08--1976.08 河北师范大学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 1976.08--1978.04 迁西县东荒峪工委团委书记 1978.04--1979.06 共青团唐山地委干部 1979.06--1983.12 唐山地区行署办公室资料员 1983.12--1984.10 唐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1984.10--1985.11 唐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1985.11--1991.02 唐山市政府秘书长 1991.02--1991.09 唐山市市长助理、政府秘书长 1991.09--1994.02 唐山市副市长 1994.02--1994.11 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4.11--1994.12 唐山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1994.12--1995.03 唐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5.03--2002.12 唐山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2.12--2005.03 唐山市委书记 2005.03--2006.10 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 2006.10--2006.11 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6.11--2011.01 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1.01--2012.03 省政府党组副书记、顾问 2012.03 省政府特邀咨询、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七届河北省委委员(简历摘自河北省政府网站)
11-16 2020 -
福建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张志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福建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张志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志南丧失“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大考关头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敷衍应付、作风漂浮,搞形式主义;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家人、亲属在工作调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家风败坏,纵容默许家人、亲属利用其职权及职务影响谋利;生活腐化堕落,搞权色、钱色交易;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推进用地审批、获取资金补助、申请银行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志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志南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福建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志南简历 张志南,男,汉族,1960年10月生,福建龙岩人,197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91年3月起任福建省上杭县县长;1993年2月起任上杭县委书记;1995年4月起任龙岩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1997年3月起任团省委副书记(主持工作);1997年10月起任团省委书记;1998年2月起任三明市委常委(正厅级)、副市长;2002年5月起任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办公厅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2005年5月起任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2004.09--2007.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理论专业学习);2008年1月起任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2008年8月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10年4月起任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11年11月起任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2018年1月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继续当选为省政府副省长。 中共十七大、十九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届中共福建省委委员,第九届、十届中共福建省委委员、常委。福建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简历摘自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11-16 2020 -
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云公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云公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云公民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及亲属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收受礼金;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将手中掌握的国有资源当成发家致富的“摇钱树”,为亲属经商办企业“铺路搭桥”,对家人失管失教;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相互勾结,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云公民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云公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云公民简历 云公民,男,蒙古族,1950年9月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大普学历,197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8月参加工作。1968.8-1971内蒙古托克托县古城乡白家营村插队;1971-1975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运输公司工人;1975-1979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汽车制造专业学习;1979-1985呼和浩特市交通科研所干部、副所长,市交通局科长、副局长;1985-1989呼和浩特市计委主任;1989-1993伊克昭盟副盟长;1993-1995伊克昭盟盟委副书记、盟长;1995-1996.3伊克昭盟盟委书记;1996.3-1996.10伊克昭盟盟委书记、盟人大工委主任;1996.10-1997.1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助理;1997.1-2001.7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2001.7-2001.9山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01.9山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太原市委书记;2001.10-2001.11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副省长;2001.11-2003.6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2003.6-2006.1山西省委副书记、太原市委书记;2006.1-2006.10山西省委副书记、宣传部长;2006.10-2008.6神华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组副书记;2008.6华电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简历摘自人民网)
11-16 2020 -
五大连池市:向升学宴出拳 向违纪者亮剑
为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奢靡浪费歪风,持续弘扬新风正气,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打出监督组合拳, 开展升学宴整治,持续正风肃纪。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警示预防在前。7月上旬专项整治启动以来,在廉池清音、悦美连池等媒体,向各级党组织连续发布《为学子点赞 向家长提醒》和《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操办和参加“升学宴”纪律要求的通知》,公布举报方式,明确纪律要求,划出“严禁”红线。基层党组织采取倡议书、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倡导适度、节俭、廉洁的庆贺方式,自觉遵规守纪,主动抵制“升学宴”,营造知敬畏、守纪律、崇文明的良好氛围。 二是织密监督网络,凝聚整治合力。调取全市参加高考学生信息,建立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数据库,实时进行分析比对。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与60家综合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谈话,压实一把手责任,督促综合管理单位与参加高考学生家长进行提醒谈话。10个乡镇纪委建立乡村两级党员干部子女参加高考情况台账,采取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方式盯紧看严,防患于未然。两个巡察督查组将4家被巡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参加高考情况纳入工作范畴,督促被巡察单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筑牢“升学宴”纪律防线。全市累计签订不举办“升学宴”承诺书201份。 三是精准监督执纪,强化震慑传导。成立3个督查组,“一查一拍一看”强监督找问题固证据。实地突击检查,深入饭店酒店查看订餐人员情况、参宴人员构成,甄别变异“升学宴”。暗中隐蔽拍摄,对车辆客流密集餐饮场所进行蹲点监控,结合收受“红包”行为,锁定操办者和参加人;查看监控视频,调取餐饮场所内外监控视频,发现固定问题线索。“升学宴”专项治理期间,查处党员干部举办“学子宴”问题1起,党纪政务处分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处理2人。
08-11 2020 -
五大连池市:出组合重拳 狠刹“升学宴”
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续纠“四风”,树新风,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采取综合措施,强化“升学宴”整治。 一是坚持教育引导,提醒预防在前。6月下旬,向全市各级党组织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利用网站、“廉池清音”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持续发布。设置 “升学宴”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在电视台持续滚动播放。8月上旬,下发严禁违规举办“升学宴”重申纪律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压靠主体责任,加大教育提醒力度。 二、构建监督体系,形成整治合力。发挥一线巡察优势,各巡察组将被巡单位职工子女参加高考情况纳入工作重点,建立台账,掌握动向,逐一谈话。各乡镇纪委、派驻监察组发挥探头监督作用,逐一与管辖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与单位高考学生家长逐一进行谈话提醒,逐一签订不举办“升学宴”承诺书,实现了对考生家长无死角全覆盖监督。 三、强化监督检查,持续震慑传导。实地突击检查,深入饭店酒店查看订餐情况、就餐人员构成,甄别变异“升学宴”。暗中隐蔽监控,对车辆客流密集饭店进行蹲点式拍摄,通过收受“红包”行为,锁定问题线索。调取监控视频,调取单间数量多的饭店市内监控视频,发现固定举办“升学宴”问题线索。通过采取综合监督措施,发现一起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线索,正在进行核查。 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入整治“升学宴”问题,正风肃纪只有进行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08-20 2019 -
“五到位”深入推进人防系统腐败治理
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在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坚持“政治引领、顶层设计、科学谋划、聚焦问题、深查严处”的工作思路,采取“专项巡察、部门自查、跟踪检查”方式,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宣传动员到位。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省、黑河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研究具体贯彻措施。纪委监委组织召开了全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对标上级要求,对专项治理、巡察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人防部门相继召开会议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再部署,从上到下层层发动,营造氛围,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纪委监委组织制定了全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专项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职责。成立了专项治理办公室,组建了专项巡察组,办公室和巡察组工作人员交叉任职,构建了纪检监察与专项巡察有机结合,各负其责,互联互通,一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是问题挖掘到位。纪委监委利用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举报方式,专项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张贴入驻信息,畅通举报渠道,搜集问题线索。专项巡察严格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方法,深入挖掘问题,精准发现问题,专项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14个,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个。 四是线索处置到位。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专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靠前指挥,采取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包案制,抽调精干人员成立核查组,确保问题线索查深查透查实,依纪依规精准量纪定责。人防系统问题立案2人,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1人,警告处分1人。 五是整改落实到位。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督促人防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人防部门认真落实整改精神,主动认领问题,成立整改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坚持实事求是,深化整改落实,完成立行立改11项,正在推进3项。纪委监委将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所有问题真正整改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07-02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