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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康志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康志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康志文简历 康志文,男,汉族,1958年8月生,辽宁凤城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5.07—1978.11 密山县知一公社知青、县知青办办事员 1978.11—1979.08 密山县纺织厂工人 1979.08—1982.07 密山县纺织厂团委副书记、生产股股长 1982.07—1983.09 密山县棉纺厂副厂长 1983.09—1984.03 密山县经委生产科副科长 1984.03—1986.08 密山县纺纱厂副厂长 1986.08—1987.10 牡丹江团市委青农部副部长 1987.10—1989.02 牡丹江团市委办公室主任 1989.02—1996.03 牡丹江团市委副书记 1996.03—1997.08 穆棱市委副书记 1997.08—2001.01 穆棱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01—2002.08 穆棱市委书记 2002.08—2010.04 牡丹江市副市长(其间:2003.03—2005.01中央党校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10.04—2011.09 牡丹江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09—2013.04 大庆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3.04—2015.03 鸡西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5.03—2015.06 鸡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2015.06—2018. 01 鸡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8.01—2018.07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鸡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8.07至今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03-22 2021 -
民进中央办公厅原主任朱效利接受监察调查
民进中央办公厅原主任朱效利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 朱效利简历 朱效利,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黑龙江鸡西人,研究生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 1981年8月至1989年6月,黑龙江省鸡西市卫生局科员、鸡西市卫生防疫站科员; 1989年6月至1994年6月,黑龙江省鸡西市建委环卫科研所负责人、副所长; 1994年6月至1996年12月,黑龙江省鸡西市环卫局科研所所长(正科级); 1996年12月至1997年10月,黑龙江省鸡西市环卫处副处长; 1997年10月至2001年10月,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副区长(1997.09—2000.06在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习); 2001年10月至2002年10月,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副区长、民进鸡西市委主委; 2002年10月至2007年2月,黑龙江省鸡西市政协副主席、鸡冠区副区长、民进鸡西市委主委(其间:2003.03—2006.01在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7年2月至2011年11月,黑龙江省鸡西市副市长、民进鸡西市委主委、民进黑龙江省委副主委(其间:2009.09—2011.09在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 2011年11月至2012年8月,黑龙江省鸡西市政协副主席、民进鸡西市委主委、民进黑龙江省委副主委; 2012年8月至2014年7月,民进中央社会服务部副部长; 2014年7月至2018年11月,民进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2018年11月,民进中央办公厅主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监委)
03-22 2021 -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朱慧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监委对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朱慧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朱慧民违反政治纪律,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使用公款购买消费茅台酒;违反组织纪律,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住房等情况;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审批贷款、插手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腐化堕落;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犯罪。 朱慧民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信仰、背离初心,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贪得无厌、肆无忌惮,将贷款审批、投融资等权力当作牟取私利的筹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利益输送,把国企当私人领地,以企养家;失责弃守、擅权妄为,任意挥霍国有资产,违纪违法行为涉及区域广、时间跨度长、关联企业多,严重污染企业政治生态,严重败坏党员干部形象,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是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与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与不正之风交织的典型,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敬畏、不守底线,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朱慧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黑龙江省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依法处理。 朱慧民简历 朱慧民,男,汉族,1966年11月生,河南扶沟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1月进入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工作,历任支行行长、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 2005年1月任福州分行党委书记 2005年6月任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7年6月任深圳分行党委书记 2007年10月任深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4年11月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2015年5月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8年6月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兼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生态环保事业部总经理 2020年9月被免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 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
03-22 2021 -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智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监委对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智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黄智洋违反政治纪律,签订虚假协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隐瞒家庭房产情况;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私自留存举报信件;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黄智洋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隐瞒事实、欺骗组织;任职纪委书记期间,执纪违纪、知法犯法,将手中权力作为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为不法商人充当掮客,大搞权钱交易,从中收取好处,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黄智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黑龙江省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依法处理。 黄智洋简历 黄智洋,男,汉族,1968年7月生,河南罗山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10月进入光大银行工作,历任郑州分行人事教育部、办公室总经理,荣华支行行长,福州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纪委书记 2005年8月至2007年4月历任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行长助理兼综合部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委员 2007年4月至2011年1月历任光大银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郑州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1年1月至2012年1月任光大金控(上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筹备组)董事长 2012年1月至2014年8月历任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董事会秘书兼董监办总经理、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党委委员、助理总裁 2014年8月至2019年1月历任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会秘书 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历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20年12月被免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 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
03-22 2021 -
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文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文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文明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并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故意规避集体决策,违规决定出借资金及提供担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并谋取个人利益,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原职权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非法收受请托人巨额财物,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张文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丧失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工作上罔顾职责,擅权妄为,独断专行,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经济上贪婪成性,疯狂敛财,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文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文明简历 张文明,男,汉族,1954年10月生,黑龙江绥化人,1972年3月参加工作,197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1972.03—1974.07 绥化县民吉公社大庆中学教员 1974.07—1975.08 绥化地区师范学校学生 1975.08—1978.10 绥化县民吉公社文教组教员、团委书记 1978.10—1980.11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文体部干事 1980.11—1983.10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文体部副科长 1983.10—1987.09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办公室副主任 1987.09—1988.10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青工部部长 1988.10—1990.10 省交通厅政研室副主任(正处级) 1990.10—1996.04 省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1991.11—1993.12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6.04—1999.01 绥化地区行署副专员 1999.01—2000.05 绥化地委委员、地区行署副专员 2000.05—2008.02 绥化市委副书记 2008.02—2013.01 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2013.01—2014.11 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4.11—2017.11 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7.11 退休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03-19 2021 -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苑淑华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苑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苑淑华简历 苑淑华,女,汉族,1964年6月生,黑龙江绥化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85.07—1992.04 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其间:1988.09—1991.07全国法院干部业余大学法律专业专科函授学习) 1992.04—1994.05 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助审员 1994.05—1999.08 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助审员(副科级)(其间:1994.10—1996.11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函授学习) 1999.08—2000.10 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二庭审判员(正科级) 2000.10—2001.05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二庭审判员 2001.05—2007.12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2007.12—2008.05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2008.05—2009.04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2009.04—2014.05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副处级) 2014.05—2017.07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2017.07—2019.01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2019.01至今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绥化市纪委监委)
03-17 2021 -
北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刘景林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北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刘景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景林简历 刘景林,男,汉族,1963年9月生,山东费县人,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生物科技学院文秘专业毕业,在职中专学历,经济师。 1979.10—1986.06 北安市果品公司业务员 1986.06—1995.02 北安市生资公司业务员 1995.02—1996.10 北安市供销经贸商店副经理 1996.10—1997.03 北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秘书股库管员 1997.03—1998.01 北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秘书股副股长 1998.01—2000.11 北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秘书股股长 2001.11—2004.11 北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副科级) (2002.09—2005.07黑龙江省生物科技学院文秘专业在职中专学习) 2004.11—2017.11 北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正科级) 2017.11—2018.11 中共北安市委党校主任科员 2018.11—2019.06 中共北安市委党校副主任科员 2019.06— 中共北安市委党校四级主任科员 (北安市纪委监委)
03-17 2021 -
大兴安岭地委原委员、政法委书记杨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大兴安岭地委原委员、政法委书记杨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刚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土地承包经营活动并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杨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官不廉,以权谋私,亦官亦商,与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为政擅权,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刚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杨刚简历 杨刚,男,汉族,1964年9月生,河北抚宁人,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林业大学财会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农学学士学位。 1981.10—1983.09 内蒙古阿里河林业局知青 1983.09—1987.07 北京林业大学财会专业学习 1987.07—1992.12 大兴安岭林管局财务处营林科、计划科科员 1992.12—1997.07 大兴安岭林管局财务处计划科副科长 1997.07—2001.10 大兴安岭林管局财务处营林财务科科长 2001.10—2004.06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2004.06—2005.03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林业集团公司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宾馆经理(正处级) 2005.03—2006.12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秘书长,行署、林业集团公司驻北京联络处主任、宾馆经理 2006.12—2008.05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林业集团公司驻北京联络处主任、宾馆经理 2008.05—2009.04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委副书记、呼中林业局局长 2009.04—2010.12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委副书记、区长、呼中林业局局长 2010.12—2011.12 呼玛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12—2016.11 呼玛县委书记 2016.11—2016.12 大兴安岭地委委员、呼玛县委书记 2016.12—2017.02 大兴安岭地委委员、秘书长、地直机关工委书记,呼玛县委书记 2017.02—2017.11 大兴安岭地委委员、秘书长、地直机关工委书记 2017.11—2020.09 大兴安岭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2020.09 免职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03-16 2021 -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郭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郭杰简历 郭杰,男,汉族,1973年11月生,湖北孝感人,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7月参加工作,昆明理工大学矿物加工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副教授。 1993.09—1997.09 昆明理工大学选矿工程专业学生 1997.09—2002.07 昆明理工大学矿物加工工程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 2002.07—2004.07 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 2004.07—2007.09 七台河市市长助理 2007.09—2009.12 七台河市市长助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9.12—2010.01 七台河市副市长人选 2010.01—2012.01 七台河市副市长 2012.01—2015.12 七台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5.12—2016.11 七台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6.11—2018.10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8.10至今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03-12 2021 -
龙煤瑞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龙煤荣盛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汪波江严重违纪违法被...
日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指定牡丹江市纪委监委对龙煤瑞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龙煤荣盛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汪波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汪波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巨额国有资产,涉嫌贪污犯罪;在煤炭销售、煤炭发运、煤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犯罪。 汪波江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丧失,为官不廉,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无视国法,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敛取不义之财;失职渎职、懒政怠政,造成国有资金重大损失,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有企业人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黑龙江龙煤瑞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决定,给予汪波江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黑龙江龙煤瑞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决定,给予汪波江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经牡丹江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汪波江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依法处理。 汪波江简历 汪波江,男,汉族,1965年5月生,黑龙江双鸭山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84.08—1986.08 阜新煤炭工业学校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学生 1986.08—1989.06 双鸭山矿务局第二工程处技术员 1989.06—1994.02 双鸭山矿务局第二工程处五工区副主任 1994.02—1998.03 双鸭山矿务局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三施工处主任(其间:1995.08—1997.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学习) 1998.03—2000.11 双鸭山矿务局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副经理 2000.11—2001.06 双鸭山矿务局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 2001.06—2001.10 双鸭山盛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2001.10—2001.12 双鸭山盛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1.12—2007.06 双鸭山盛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1999.07—2003.12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在职学习) 2007.06—2008.01 黑龙江龙煤荣盛国际经贸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 2008.01—2010.10 黑龙江龙煤荣盛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2010.10—2012.06 黑龙江龙煤瑞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龙煤荣盛国际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2.06—2013.01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营销分公司党委委员,黑龙江龙煤瑞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龙煤荣盛国际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01—2015.10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营销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黑龙江龙煤瑞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龙煤荣盛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5.10—2021.01 黑龙江龙煤瑞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清欠业务员 2021.01 解除劳动合同 (牡丹江市纪委监委)
03-0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