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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现全覆盖的政治承诺
. 巡视工作要发扬光大、向纵深发展之二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旗帜、立场和方向。十八届党中央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兑现了作出的政治承诺,赋予巡视制度以新的活力。 政治巡视从内容到形式都体现了全覆盖的要求,巡视成为党中央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党中央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出发,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将巡视作为政治试金石。十八届党中央的巡视工作涵盖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反腐败等党的建设方方面面,是党建工作的一个突出亮点,体现了党的领导、党的原则、党的方针。防止中央和国家机关“灯下黑”,把政治“显微镜”、“探照灯”倒过来照自己,把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各领域,坚决打通“中梗阻”。发挥巡视政治导向作用,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五位一体”、“四个全面”和新发展理念作为基本政治要求,查找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上的差距,有力地维护了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只有全覆盖,才能零容忍。党领导一切是最高政治原则,党的组织在哪里,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巡视组就要到哪里去。巡视发现的种种问题,警示各级党组织天涯无净土,党政军学企,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没有哪里是保险箱,更无法外纪外之地。全覆盖成为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思想洗礼,起到了猛击一掌、震慑警醒作用,唤醒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对地方、部门和单位开展政治体检,逐一进行拉网式检查,把大病小病都找出来,把个性、共性、规律性问题都挖出来、摆在那里。发现了问题就要有交代,刀刃向内、较真碰硬,问题就不难解决。巡视组加强督导,被巡视党组织落实责任,深挖根源、对症下药,一件一件抓整改,实打实解决问题。深入研究领导班子建设、党建工作、纪检工作体制,健全制度、明晰责任,改革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全面从严治党使弱化党的领导的问题得到根本扭转。 实现巡视全覆盖不是终点而是新征程的开启。党内监督条例和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都对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做出明确规定,体现了党内监督无禁区的鲜明立场,有利于十九大后持久坚持巡视制度,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在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层层传导压力,统筹推进中央单位巡视和市县巡察,保持力度和节奏,创新方式和方法,形成巡视巡察监督合力,不断完善党内监督的工作格局,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的实践和理论创新不断与时俱进。
09-08 2017 -
中国特色的监督制度
巡视工作要发扬光大、向纵深发展之一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巡视监督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的制度优势,凝结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理论、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要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状态,不断坚持深化、实践创新,探索出一条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 实现党的全面领导、长期执政,最大挑战就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毛主席对黄炎培的窑洞之问,提出要用人民群众的监督去破解这个历史难题。党内监督是根本,群众监督是基础。只有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制度的震慑效果才能真正显现。十八届党中央把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真巡视、真反馈、真整改。从巡视组进驻前公开发布巡视对象,到进驻后公布邮政信箱和举报电话、开门接访,再到巡视结束后公开整改情况,都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巡视工作中的具体实践。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党真心信任,说真话道实情,使自上而下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民主监督结合起来,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效衔接,中国特色的巡视制度展现出强大生命力。 巡视发挥作用,根本在于党章的权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党中央给巡视工作撑腰,为深化政治巡视指明方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一丝不苟按照中央精神办事,重大事项一律报中央决定,绝不在中央精神之外设置空间。巡视组以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尺子,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就一个地区或部门的政治生态画出像来,直面问题、实事求是,如实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巡视组代表党中央去巡视,反馈的意见就是中央要求。被巡视党组织认真整改,把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落到实处。巡视组是党中央的千里眼、顺风耳,只有在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下,巡视工作才能取得这么大的成效。 党中央对巡视工作取得的成效充分肯定,肯定就是鞭策。要始终保持一份冷静清醒,对照党中央的要求寻找差距,思考工作中存在的缺憾,查找参差不齐的问题,认真总结、再接再厉。要深刻体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的深谋远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与时俱进探索、丰富和完善巡视制度。十八届党中央两次修订巡视工作条例,释放的就是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党的十九大后巡视工作还要继续发扬光大。新一届省区市党委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利剑牢牢抓在手里,以贯彻执行新的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谋划好换届后的巡视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出发,发挥巡视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回应党内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09-08 2017 -
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之五
巩固扩大压倒性态势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重大判断,同时告诫,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要始终保持一份冷静清醒,坚定信心决心,坚持稳中求进,巩固扩大压倒性态势,最终赢得压倒性胜利。 巩固压倒性成果必须咬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任务,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存量和增量相互联系,存量减不下来,增量就难以遏制,增量遏制不住,存量就难以消化。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部署,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释放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政治信号,形成“不敢腐”的持续威慑。要以维护好政治生态为目标,深入分析和把握好“树木”和“森林”关系,抓住惩治重点,严肃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且还可能提拔重用的,三者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尤其要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腐败,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结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维护党和国家政治安全;紧盯扶贫、民生领域,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持续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坚决切断腐败分子的外逃之路。今年是换届之年,要严把政治关和廉洁关,对政治上廉洁上存在问题的一票否决。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巩固扩大压倒性态势,既要态度坚决、目标明确,又要善于运用政策策略、方式方法,实现惩治极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个一贯方针提供了政策。要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把住第一道关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更多地采取柔性化处置方式,够第一种形态的先约谈函询,及时警示提醒,够第二种、第三种形态的给予党纪轻处分或做出组织调整,这样就能达到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的,巩固来之不易的成果。 巩固和扩大压倒性态势,最终要靠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相结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根本目的是为了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整合反腐败力量和资源,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目前北京、山西、浙江开展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是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体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巩固扩大压倒性态势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推进标本兼治,根本上要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使我们逐步从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中走出来。
06-05 2017 -
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之四
两学一做 坚定自信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开启新时代、承载新使命,战胜党面对的风险和挑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重要的基础。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到手,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要伴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真正把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确立起来。 有信仰才能有自信。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人强大的精神支柱。革命战争年代,面对生与死的考验,无数革命先辈、民族英雄用鲜血和生命捍卫信仰,在党的肌体中注入了英雄主义的DNA。长征开始时从瑞金出发的红军还有30多万人,到达陕北时只剩下不到3万。当后辈问起邓小平同志长征是怎么过来的,他的回答很直白:跟着走!质朴的3个字,折射出的是对党的理想的坚定信仰,对中国革命的坚定信心。凭着这种坚定的信念和信心,一代代共产党人前赴后继,推动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迎来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然而,现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甚至是高级干部在蜕化,有的立场不稳、丧失原则;有的自以为是、胡言乱语;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的自作主张、瞒天过海;有的狂妄自大、阳奉阴违;有的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有的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究其根源,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丢掉了共产党人的魂,要么淡化弱化,要么荡然无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丧失了信心。 要通过“两学一做”重拾“四个自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与党章一脉相承,无不体现着对理想信念宗旨的坚守,处处彰显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讲问题,总书记比谁都坚决,毫不讳言、一针见血;讲信心,比谁底气都足,从容不迫、胸有成竹,彰显出坚定的信仰信念、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深厚的家国情怀。“两学一做”,学的是精神、是大义。要掌握系列重要讲话中蕴含的立场、观点,运用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驱除心中的“雾霾”,解决党面对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信。 要以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为思想武器,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理想信念宗旨是共产党人的“天理”和“王道”。遵守党章党规、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就是最根本、最重要的政治纪律。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为尺子,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这个政治灵魂,夯实党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党内政治生态状况,就是“森林”与“树木”。纪检监察干部要伴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政治和大局上,求真务实、知行合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05-31 2017 -
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之三
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必须从政治的高度去审视去警戒,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坚守信仰、站稳立场,始终把准政治方向。 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守纪律首先要严守政治纪律,讲规矩根本要讲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严守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的“五个必须”,这些都是从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中抽象概括出来的,都是有的放矢,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当前,党内政治生活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就是不讲政治、搞政治虚无,结果是纪律和规矩遭到肆意破坏。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人前一套、人后一套,阳奉阴违,搞“两面人”;贯彻落实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把所在地方和分管领域当作私人领地;拜码头搭天线,选人用人任人唯亲,搞小山头、结党营私,严重污染了政治生态。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事业造成的危害更为严重。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的尺子,就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凝聚全党力量的重要保证。要唤醒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执政安全和执政基础。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重点在“关键少数”,要聚焦和纠正“七个有之”,真正做到“五个必须”这个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具体要求。坚持党的领导是遵守政治纪律的核心要义所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重大政治原则。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四个服从”的原则办事,凡是党中央决定了的坚决照办,党中央明令禁止的坚决杜绝,确保政令畅通,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没有政治警觉性就没有敏感性和鉴别力。警觉性源于坚定的党性原则和鲜明的政治立场,必须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决不允许在大是大非和重大原则问题面前立场摇摆,态度暧昧,甚至往前凑、跟着跑。要善于从政治高度审视问题、发现问题,增强原则性战斗性,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危害党的政治安全行为,坚持原则、敢于亮剑、勇于斗争。 党内监督条例明确了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把维护政治纪律作为重点,在监督执纪问责时首先把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查清楚,以此警示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触犯了就要付出代价,从而带动党的其他纪律严肃起来,为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05-31 2017 -
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之二
严把政治关廉洁关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确立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性举措。选对人用好人、好中选优必须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让政治生态更加清朗,为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保障。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当前,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正在推进,党的十九大相关人事工作也已启动。选对人用好人关乎党的事业接续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关乎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就能释放最有正能量的强烈信号,激励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担当起党和人民托付的责任。选对一人,造福一片;用错一人,贻害一方。选人用人出了问题,就会严重败坏党风,伤害党心民心,给党的事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今年是换届之年,更要聚焦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坚决防止政治上有问题、本人不干净的干部在换届中进入新班子,从源头上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天下最难之事莫过于用人。从8900万党员中挑选出2300名党的十九大代表,确定各级“两委”人选,不是本人没问题就可以,而是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确保成色好、成色足。选好配强干部考校着党委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责任担当。要按照党中央对换届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党忠诚、政治可靠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第一位的要求。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深入了解、掌握推荐人选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情况,真正把政治意识强、有大局观、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对存在的问题一丝一毫不能含糊,必须及时核查,决不能马马虎虎,如果再发生刚换届就有新任职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就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规定,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换届工作人事安排的严格把关上,这是党中央赋予纪检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定期梳理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后备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情况,摸清底数、动态更新,把地区、部门的政治生态状况搞透彻,为换届工作提供参考。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对纪检干部思想政治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的检验。决不能再拿出“有反映,但比较笼统,不具有可查性”这样的回复,必须一是一、二是二,提出明确而具体的意见,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各级纪委要把肩负的把关职责履行好,不辜负党中央的信任和重托。
05-15 2017 -
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之一
把基础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是我们党凝心聚力、战胜挑战的重要保障。净化政治生态,要用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统一思想和行动;靠扎实的基础工作,把情况摸清楚、把握准、分析透,找准症结、对症下药,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根本好转。 没有健康严肃的政治生活,就不会有良好的政治生态。这些年“潜规则”侵入党内,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腐蚀党员干部、败坏党风社风。许多被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干部,都懊悔自己没有受过严肃的政治生活锤炼,所在地方部门党组织缺乏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具体到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党内政治生活因素复杂、问题各不相同。但是,万变不离其宗,都离不开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规定的12个方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关键是党组织要把自己摆进去,把班子情况摆进去,对照这12条,查找政治偏差,解决突出问题。只有每个党组织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党内政治生态才能一步步好转。 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现在有的地方官本位思想严重,有的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和政治攀附,有的裙带关系、血缘关系浓厚,政商关系不清,甚至领导干部自己就“亦官亦商”、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党委书记要透过现象看本质,窥一斑而见全豹,分析判断“森林”与“树木”的状况,摸清楚班子成员政治、思想和廉洁情况,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进行分析,弄清历史渊源和来龙去脉,突出个性、把握共性,层层剥笋、举一反三。要在提高解决问题的本领上下功夫,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置。班子成员接受了上级的谈话函询,党委党组书记就要请本人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谈谈认识,这样既有利于增强纪律意识,又有利于接受监督。对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腐败案件切不可讳莫如深,要把忏悔录和案件剖析发给大家,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只有这样,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灵魂才能受到洗涤,才能不断铲除破坏政治生态的土壤。 对于纪律检查机关而言,监督执纪问责的任何一项工作都是政治,体现着党内政治生活严肃与否。要随着信访举报、巡视移交、执纪审查和社会案件发现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情况的变化,把握底数、动态更新,严格分类处置,真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对发现的领导班子成员政治和廉洁上的问题不要藏着掖着,纪委书记要及时和党委党组书记通通气、提提醒;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查办了多少案件上,而要能够说清楚政治生活情况,拿得出净化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的具体措施。 中央纪委要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对省级纪委深化“三转”、加强线索处置、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督查督导;省级纪委要对市级纪委监督检查,一级查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巩固和拓展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工作取得的新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05-08 2017 -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不断强化自我监督之五
执行从中央纪委开始 问责要从纪委做起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颁布实施,就是向全党全社会作出了郑重承诺。承诺就要做到。规则由中央纪委制定,执行规则首先要从中央纪委机关开始。有制度不执行、失职失责就要被问责,这同样要从中央纪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组、省级纪委做起,以上率下,体现出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 增强“四个意识”,关键要见行动。党中央要求全党做到的,纪检机关就要带头做到,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通篇贯穿着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执行规则,纪检干部要深入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状况。省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到中央纪委汇报工作,不能仅仅谈党风廉政工作和查办案件情况,更要讲清楚本地区、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情况,见人见事,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说出个子丑寅卯。现在的问题是,通过巡视、信访和执纪审查,发现不少问题,但纪委、纪检组对这些问题却没有报告,懵然不觉或后知后觉,甚至出了事也不汇报不检讨。这说明纪检机关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还不高、在“四个意识”上存在明显差距,监督责任远未落实,“探头”作用没有发挥。 中央纪委要带头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执行到位。规则是以党章为依据,对纪委履职要求的具体化。从制定到颁布,中央纪委广泛发动、集思广益,系统梳理现行相关制度规定,总结十八大以来监督执纪工作的经验做法,汲取纪检干部违纪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教训,既有历史的回放,又坚持了问题导向,明确监督的程序和方式,为纪检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立了规程。打铁自身硬不能停留在嘴上,纪律是刚性的,不能当成一张纸,开过会就束之高阁;也不能搞了一阵子,雨过地皮湿都不湿,没有入脑入心、见诸行动。纪检机关要把执行规则贯穿在日常的管理和调度中,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和纠正,这既是预防,也是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要求基层纪检机关做到的,中央纪委机关必须自己先做到,学习领会、融入日常,从每一个环节、细节抓起,用严和实的作风,确保规则得到有效执行。 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管好自己。监督执纪工作政治性极强,出现任何疏漏或问题,都会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造成损失。这些年来纪检系统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根源同样在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纪检机关自身加强和规范政治生活尤为重要而紧迫。要切实把“四个意识”体现在思想和行动上,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严格执行规则,强化日常管理,补齐监督短板,对工作中失职、渎职,既不报告又不处置的,监督执纪出现重大失误、纪检干部严重违纪的,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真正体现党内监督的严肃性。
02-28 2017 -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不断强化自我监督之四
制度要起到制衡作用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权力越大,风险也就越大,越要受到严格监督。没有制衡的权力是危险的,必须扎紧制度的笼子,对权力进行刚性约束。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根本目的就是构建自我监督体系,推进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监督执纪问责是严肃的政治工作,理应有非常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纪检机关发生的案例警示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内控机制,有效防止权力滥用。规则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把权限、责任、标准、程序明确起来,详细规定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的工作程序,对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谈话和证据收集都作了具体规定,尤其是对执纪审查的时限作出严格限制。规则要求必须按照批准的方案开展外查等工作,及时请示报告,重要事项既要报结果也要报过程。确保安全是纪律审查工作的底线,只要真正严肃地执行纪律,安全就自在其中了。 管理监督不能大而化之,必须落实落细,盯住人看住事。规则针对监督执纪各个环节风险点,突出“人”这个关键因素,立规矩、划红线,努力把风险降到最低。规定审查事项必须由2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调查取证应当收集原物原件,逐件清点编号、现场登记,审查谈话等要全程录音录像,审查、审理报告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审查组要设立临时党支部,强化对审查组成员的教育监督,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防止形成固定的办案圈子。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仅执纪审查人员要回避,审理人员、借调人员甚至陪护人员同样需要回避。建立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审查结束后要开展“一案双查”,一旦发现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纪检干部严重违纪的,既追究直接责任,还应当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把这些行之有效的实招写进制度,能够强化监督制约,管住我们队伍中的大多数,惩治极极少数。 纪委强化自我监督,要同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党的领导本身包含着管理与监督,对纪委的监督首先来自党委。规则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指明了纪检机关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的事项和情形,要求加强党委对纪委的领导、管理和监督。规则重点设计了与司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明确审查工作规范、移送司法程序和涉案款物管理规定,检察机关对纪委移送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的,可以退回或者撤案。规则审议通过后即向社会公开,将纪委的权限和工作流程亮明,广大党员、群众和媒体开展监督就有了衡量的标准。纪检机关只有严格执行规则,才能经受住方方面面的监督和检验。
02-24 2017 -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不断强化自我监督之三
梳理 提炼 归纳 总结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这反映了认识的规律,也是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经验。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对实践探索的梳理、提炼、归纳、总结,体现的是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方法和作风。 坚持问题导向,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原有的案件审理工作条例颁布于1987年,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修订于1994年,不少内容已难以适应当前工作,100多个配套制度,规定零散、标准不一,关键环节存在制度漏洞,难以对纪委的权力运行形成有效制约,迫切要求整合监督执纪相关制度、制定一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工作规则。有理想但不能理想化,工作规则不能搞成纪委的“百科全书”。制定制度决不能贪大求全,试图穷尽所有的工作环节、方法和制度,重复、替代所有的制度规定。规则的定位是工作规程,必须结合监督执纪实际,聚焦关键点和风险点,规范基本的程序和纪律。既然要起到自我约束的作用,就要有的放矢,从工作实际出发,提炼有效做法和具体实招。制度要寻求最大公约数,确保大多数人都能做得到,“法不责众”不如不写,自己做不到的也不要去要求别人,不能依据想象推演出一套逻辑,看上去形式很完美,但在实践中无法执行,最终导致落入“制度陷阱”。 制定制度有一个由薄变厚、再由厚变薄的过程。首先必须弄清来龙去脉,做充分的历史和现实的调查研究。不了解历史就弄不清现实,更无以探究未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历来有严格的纪律和规矩,散见于各个文件规定,渗透在机关的文化传承和一代代纪检干部的言传身教之中,要把这些传统和规矩总结出来,加以提炼完善。在制定规则的过程中,要通过剖析纪检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查找出共性问题,把风险找准。这样既把问题摆到历史的进程中去回放,看看老规定执行得怎么样,梳理经验和教训;又立足当前,找到正确方向,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再在此基础上提炼、归纳,最后把实践上升为理性认识,把规矩变成规则,用党规的语言表述出来。 起草规则和征求意见的过程,就是全国纪检机关深入学习思考、加强纪律教育的过程。众人拾柴火焰高。中央纪委召开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要求认真梳理现有规定和工作实践,请部分省区市纪委和中央纪委机关各部门联系实际、分头研究、起草初稿。形成初稿后又下发全国182家纪检机关征求意见,掀起了学习制度、研究规则的热潮。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又根据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规则稿作出重要修改。通过上上下下、反反复复征求意见和讨论,各级纪检干部受到了培训、教育和警示,增强了纪律和规矩意识,提高了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最终还要落实到行动。纪检干部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严格按规则办事。要用规则带好队伍,加强教育和管理监督,让规则成为纪检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
02-14 2017 -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不断强化自我监督之二
把纪委的权力关进笼子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十八届党中央管党治党、标本兼治的鲜明特色。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纪检机关也不能例外。中央纪委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就是以实际行动向全党全社会昭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有制度笼子的,纪检干部是有着严格纪律约束的。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从发现问题到执行纪律,再到责任追究,监督、执纪、问责浑然一体、相互促进,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颁布了一系列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篱笆越扎越紧。中央纪委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必须是思想和行动上高度自觉的一致。全面从严治党,中央纪委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把习近平总书记对纪律检查工作的要求细化具体化。监督执纪是纪委最重要的权力,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不受监督的权力是危险的,要针对监督执纪中的关键点和风险点,把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从内容到形式都体现严和实的要求,为强化自我约束提供制度保障,更加严肃有效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监督执纪纪律就是政治纪律。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联系着我们的中心工作。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把握纪检机关的职责定位,把纪律检查工作同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联系起来,同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联系起来,放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去审视,深刻把握监督执纪的政治性。能否做到严格依规依纪,关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全党、全社会带来的政治效果,影响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明确纪检机关在工作中执行党的纪律的具体程序和标准,回应党内和社会的关切,这本身就是政治。 制定规则是对实践探索的归纳总结。四年多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机关尊崇党章,找准职责定位、持续深化“三转”,推进理念和实践创新。明确纪律审查是党内审查,纠正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讲政治顾大局,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加强线索集中管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审查程序,规范审查谈话、外查取证、措施使用、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加强涉案款物管理,建立审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审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强化对纪检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丰富的实践为制定规则奠定了坚实基础。规则把这些新理念新举措固化为制度成果,体现了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的有机统一。 正人先正己。只有执纪做到严格规范,才能保证监督严肃有效。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体现,就是底线思维。纪检干部要心怀敬畏和戒惧,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02-06 2017 -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不断强化自我监督之一
打铁还需自身硬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全面从严治党,纪委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这是中央纪委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强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回应党内关切和群众期盼,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的具体行动。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章赋予纪委很高的权威,党中央对纪检队伍高度信任,人民群众对反腐败衷心拥护。信任就是鞭策,就是考验。纪检队伍的作风和纪律,关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关乎党的信用和形象,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形成有效管用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每年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无不强调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出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要求“清理好门户”,防止“灯下黑”,保持队伍纯洁。中央纪委坚决落实中央要求,率先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带头对纪检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创新组织制度,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实现自我监督同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 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机关也绝非净土,自我监督面临新问题新挑战。有的纪检干部与监督对象吃吃喝喝、勾肩搭背,私下交往频繁;有的擅自处置问题线索,帮助有问题反映的干部打探消息、说情抹案;有的超越权限办事,擅自扩大调查范围,甚至利用手中权力寻租,做生意、要资金、拿项目,为他人当保护伞,令人触目惊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谈话函询218人、组织调整21人、立案查处17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5800人次、组织处理2500人、处分7900人,反映出纪检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干部也并不具备天然免疫力,面对腐败分子和不法人员的“围猎”,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千古之恨。要筑牢理想信念的堤坝,堵塞纪检系统在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加大自我约束力度,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监督要靠党的组织,靠敢于担当的人,靠加强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制定、修订了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一系列面向全党的法规制度,不断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推动管党治党迈向标本兼治。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用更严格的制度管好自己,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现在就到了完善制度、推进标本兼治的阶段。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就是针对可能发生问题的关键点、风险点,把纪律检查历史上和十八大以来监督执纪理念、实践创新形成的好经验,固化为制度规则,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检机关责任重大,只有自身过硬,才能挺直腰杆去监督执纪问责。广大纪检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把监督当成一种关心、爱护和保护,增强执行规则的自觉性,用实际行动证明,我们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队伍。
01-24 2017 -
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问责之六
纪委要把自己摆进去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失职失责同样要被问责。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各级纪委要把自己摆进去,用问责压实责任、用担当诠释忠诚,做党章党规党纪的执行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捍卫者。 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敢于问责,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责任落实,把理想信念宗旨坚定起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到位,最终是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监督、执纪的效果要靠问责来强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委在监督执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问责做得还远远不够。党中央把问责的责任交给了党委(党组)和党的工作部门,也压给了纪委(纪检组),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用实际行动和担当精神履行专责机关的责任,在监督执纪的同时加大问责力度。要增强“四个意识”,从政治和大局出发,不断在思想和行动上向核心看齐,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为标杆,着力发现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的责任缺失问题,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时刻感受到责任、考验和约束,真正做到对党和人民负责、为党和人民担责。 全面从严治党,严肃执纪就包含着问责。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决不能将制度“冷冻”起来,“墙上挂挂、嘴上说说”。问责应该体现在日常,轻则红脸出汗、点名批评,重则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责任追究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让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登高望远,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党中央的精神和决策部署,脑子里有情况、有问题,做到“耳聪目明”,怎么问的、问了多少,都要心中有数、说得清楚。新的一年刚刚开始,要对去年的问责情况进行“回头看”,开展对照检查,深入了解情况,看看该问责的有没有真正去问,及时督促整改,并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谋划好今年的问责工作。中央纪委和省级纪委要定期检查、盘点问责情况,推动问责工作在实践中坚持、深化,形成敢于监督、敢于问责的氛围。 马列主义的手电筒不能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纪委失职失责更要严肃问责。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权力,更是党交予的沉甸甸责任。如果连纪检干部都乐于当“和事佬”,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问责条例实施以来,党中央严肃查处了辽宁系列拉票贿选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纪检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派驻民政部纪检组原负责人缺乏担当精神,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受到责任追究。正人先正己,加大问责力度,首先要从中央纪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组做起,从纪检系统自身做起,对监督责任缺失、“探头”作用没有发挥,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去问责而不问责的,以及纪检干部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就要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 没有担当就谈不上忠诚。纪律检查工作政治性极强,尤其需要有强烈的担当精神。要紧紧跟上中央要求,坚定政治立场,把责任追究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01-22 2017 -
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问责之五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在刚刚闭幕的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敢于坚持原则,完善配套措施,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全会工作报告强调,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求就是号令,也意味着党向人民作出了承诺。有承诺就会有期盼,问责就必须动真格。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敢于较真碰硬,以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问责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党的领导是具体而不是抽象的,“领”就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引领示范,“导”就是遵循正确方向、施以明确导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党的领导本身包含着日常管理、监督和问责,开展问责的主体责任就在各级党组织。问责能否真正发挥作用,要靠省委、市委、县委强有力的领导,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能不能发现问题、敢不敢动真格、有没有战斗性。要准确把握中央的意图这个政治和大局,向党中央的旗帜、立场、态度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的顽强意志品质看齐,在担当精神上找差距,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担当没有问责来配套,就会成为一句空话;问责如果只是出台一个制度而没有实际行动,也会成为一句口号。党章党规党纪是面向全党的,上至中央、下至基层,各级党组织都必须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紧紧围绕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问责,对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都要严肃问责。一个案例胜过一打纲领。只有抓出几个典型、追责几个人,才能让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警醒起来,把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的担子挑起来。 要敢于黑脸,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问责不是一阵子,不能开头热闹一下然后就把制度束之高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必然要求有责任有担当,对不担当不负责的就要及时去问责。问责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不一定都是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严肃批评、诫勉谈话同样是问责。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连张张嘴、红红脸都不愿意,偶尔批评一下还要拐八道弯。有的私底下议论别人时斗争性很强,讲得头头是道,但一到会上却都失声失语,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就闷声低头。监督要体现在日常,问责的武器要经常使用,该批评就批评,该处理就处理,这才是对同志负责,对事业负责。如果日常不去管不去问,等到出大问题了,那就要问你的责。 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问责的政治信号已经充分释放,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把自己的责任摆进去,建立健全问责机制,谁不落实责任就问责谁,该问到哪一级就要问到哪一级。
01-10 2017 -
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问责之四
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制度建设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体现科学精神,把方向找准,只要方向正确,迈出一步就是胜利。执行问责条例、推进问责工作,同样要坚持正确方向,准确领会中央意图,牢牢把住党内问责的定位,确保问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制度建设首先要考虑必要性和可行性,二者缺一不可。有必要性而没有可行性,就不可为;只是可行而现实中不必要,就先不要动。从必要性出发,着眼解决突出问题,必要和可行兼备,制度才能有效管用。要把握时机和条件,只有实践发展到一定程度,各方对问题的认识比较统一了,绝大多数人能够形成共识,这样的制度才具有可行性。制定制度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认识的过程,必须广泛听取意见,寻求最大公约数,经过充分的酝酿和讨论,使研究和征求意见的过程成为形成共识的过程,为执行制度打下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订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都是这么走过来的。问责条例剑指管党治党宽松软、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突出问题,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责任追究,使实践探索与规则制定相互促进、问责处置和党纪处分条例等制度的实施相辅相成,使从严治党的尺子越来越清晰,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有理想但不能理想化,制度创新要求真务实。扎紧制度笼子,决不意味着标准越高越好、笼子的眼越小越好,而应该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如果标准太高,把笼子变成了箱子、盒子,大部分都执行不了,再完美的制度也是形同虚设。只有在制定过程中把自己摆进去,看看自己能不能经受得住、做得到,这样制定出来的制度才有分寸感,才能叫“良法”。问责条例注意拿捏分寸火候,做不到的宁可不写,写上的就要管用,高度凝练、简便易行,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可执行性。同时,又要为各级党组织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把握好尺度和标准留下空间,这样才能尽可能防止在具体实践中变形走样、破坏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制定规则不能贪大求全、毕其功于一役。如果写得洋洋洒洒,力求全面、不留死角,就突出不了重点和针对性,把亟待破解的难题淹没在大量条文中,或者把重要的政治信号变成学术研讨,致使讨论旷日持久,制度迟迟出不了台、贻误了时机。问责条例聚焦现阶段的形势、任务和挑战,宁断一指、不伤九指,既体现了这四年来的工作体会,更抓住了当前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只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本单位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强化问责,管党治党的局面就会大不一样。 党内法规制度是一个有机整体,要把问责条例放到党的制度体系里来认识和执行,与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其他重要法规贯通起来,发挥制度体系的综合效应。
01-02 2017 -
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问责之三
让制度的力量充分释放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关键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把责任担当起来,严肃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和重要保证。要从尊崇党章、依规治党的高度认识问责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问责条例,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问责工作在实践中发展,问责制度也在探索中完善。现行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包含问责内容的有100余件,对推动失职失责问题的责任追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现有问责制度滞后于实践发展的问题日益显现:一是问责内容不聚焦,没有突出政治责任、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二是责任界定不清晰,没有体现权责对等,问责主体不明确,问责方式多样;三是多头立规,对同一事项的规定散见于多部法规,表述不统一不规范,问责尺度也不一致,缺乏严肃性。新制定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扣“责任”二字,把问题导向具体化、清晰化,抽象提炼典型案例,整合归纳现行规定,明确提出问责的具体情形、问责主体和责任、问责方式方法,形成了一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较强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为各级党组织强化问责提供制度依据。 强化问责要从当前形势和任务出发,抓住主要矛盾,明确重点和方向。目前问责工作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搞“鸵鸟政策”,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该问责不问责;在上级督促下被动问责的多,较真碰硬主动问责的少;追究直接责任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下去,责任落实上紧下松,从严治党还没有真正严起来、实起来。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是党委的工作原则,既然分工负责,就要有问责。要把问责的利器举起来,针对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问题,及时追究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没有有效的追责手段,问责就等于失去了“牙齿”,毫无威慑力。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创造了多种责任追究的方式方法。问责条例总结历史经验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实践,将现行各类问责规定中的10多种问责方式进行整合规范,规定对党组织的问责采取检查、通报、改组3种方式,对领导干部的问责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4种方式。这些问责方式紧密衔接、轻重有别,在实践中经常运用,有利于增强问责工作的规范性和执行力。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条例规定的方式方法开展问责,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警示、督促各级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任何一个规则的制定,既是实践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经验总结,也是新的实践历程的开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密切联系实际,从自身做起,从具体抓起,充分释放制度蕴含的力量。
12-26 2016 -
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问责之二
问责问的是政治责任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党内问责问的是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要用好问责利器,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坚决问责。 党的领导有着丰富的内涵,体现在党自身就是理想信念宗旨的坚定性,体现在治国理政就是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科学性、实践性。我们取得的巨大成就归根结底在于坚持了党的领导,存在问题的原因也在于一些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中央巡视发现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到位,以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错误方式应对。有的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贯彻执行不力,或者在执行中走样,更有甚者索性把党中央要求当成标语和口号,不贯彻不落实。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失职失责,妨碍党的政治纲领和执政使命的实现,必须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领导责任落实,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问责必须突出政治责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过去对事故事件的行政问责多,对党的建设缺失、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问责少。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故事件,都有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党的好政策得不到落实,人民群众没有获得感,最终侵蚀的是党的执政基础。问责条例将党章规定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具体化,对现行党内法规中的问责内容进行梳理、总结、提炼,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归纳问责事项,为强化问责提供制度依据。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好不好、党的建设强不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不坚决等方面去考量,对不担当、乱担当,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严重损害党的形象的要严肃问责。 开展问责要抓住“关键少数”。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关键在党委、要害在一把手,根本要靠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问责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要分清责任,权责对等,责罚一致。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都要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紧盯履职情况和效果,把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都是有责任的,责任重如泰山。问责本身不是目的,不是搞“事后算账”,最终还是要让大多数领导干部受到触动和警示,切实增强担当精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下去。
12-26 2016 -
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问责之一
用好问责这个利器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凝结着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现在已是年终岁尾,要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认真盘点,看看失责必问是否成为常态,真正把问责的利器用起来。 制定实施问责条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作出的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对共产党人来说,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力,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时候,更是压上了责任,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担当就得有多大。在权力和责任的关系上,责任总是排在第一位;在义务与权利的关系上,永远是义务为先。厘清权力、责任、担当之间的关系,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统一起来,是十八届党中央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鲜明特色,是党的建设理念的一大创新,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坚持中深化的具体体现。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当前党内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其中突出的一条就是使命意识弱化、担当精神缺失。有的领导干部只想要权力、不愿担责任,组织委以重任时当仁不让,但干工作却不担当不负责,出了问题就溜肩膀、推脱责任;有的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对管辖范围内领导干部出现的严重问题心知肚明,却就是不批评不报告,等干部被审查了还说“感到很惊讶”,或者马后炮地说“早就发现有问题”,不自觉反省、不主动担责,甚至连一句自我批评都没有。有权力无责任是管党治党之大忌。如果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我们党就无法战胜风险挑战,全面从严治党也无从谈起。十八届党中央综合运用通报曝光、调整领导班子、组织处理、执纪审查、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方法,对辽宁系统性拉票贿选案等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失责必问的鲜明态度。 问责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保障。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问责条例与这两部党内法规相互呼应、相互配套,目的就是要把尊崇党章、贯彻准则和条例,同执行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贯通起来,释放制度蕴含的力量,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全面从严治党,严就严在刚性执纪,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要以常态化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12-26 2016 -
一图读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12-06 2016 -
一图读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12-06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