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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控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原副主任、哈医大附属第一医院原院长周晋接受纪律审查和监...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原副主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原院长周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周晋简历 周晋,男,汉族,1958年5月生,江苏常州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苏州医学院血液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医学博士学位。 1972.12—1978.09 黑龙江省军区351医院战士 1978.09—1983.09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医疗系学习 1983.09—1989.09 黑龙江省武警总队医院医生 1989.09—1992.07 哈尔滨医科大学内科学专业研究生学习 1992.07—1995.07 苏州医学院内科学专业研究生学习 1995.07—1999.10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血液风湿内科医生(1996.09副主任医师;其间:1997.06—1998.08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药理基地博士后;1998.09—1999.07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药理专业博士后;1998.09副教授) 1999.10—2000.07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血液风湿内科副主任 2000.07—2001.12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血液风湿内科主任(2000.09主任医师) 2001.12—2002.09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2002.09教授) 2002.09—2003.09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党委书记 2003.09—2006.03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 2006.03—2008.01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口腔医学院院长 2008.01—2009.06 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副主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口腔医学院院长 2009.06—2010.02 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副主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口腔医学院院长,省血液肿瘤研究所所长 2010.02—2015.07 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副主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省血液肿瘤研究所所长 2015.07—2018.07 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副主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省血液肿瘤医院院长 2018.07—2019.03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 2019.03—2019.12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血液科教授 2019.12 退休
10-15 2021 -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刘锁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刘锁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锁星简历 刘锁星,男,汉族,1957年4月生,黑龙江鸡西人,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4.08—1985.04 鸡西市城子河区商委干部 1985.04—1987.11 鸡西市城子河区燃料站站长 1987.11—1989.07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 1989.07—1992.02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科科长 1992.02—1993.02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 1993.02—1996.10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科科长、检委会委员 1996.10—1999.06 虎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1996.09—1998.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9.06—2000.05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长助理、检委会委员 2000.05—2003.08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 2003.08—2011.10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 2011.10—2011.12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11.12—2012.01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2012.01—2016.12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2016.12—2017.04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2017.04 退休
10-13 2021 -
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于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中共第十二届黑龙江省委委员、黑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于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飞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并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务调整、职工录用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赠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于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蜕变,毫无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欺骗组织;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恋物质享受,长期出入私人会所,大肆收受礼品礼金;经济上贪婪,既要当官,更要发财,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生活上腐化,道德败坏,追求低级趣味,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黑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终止其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于飞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于飞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黑龙江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于飞简历 于飞,男,汉族,1960年5月生,黑龙江肇东人,1982年2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水利专科学校水工建筑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9.09—1982.02 黑龙江省水利专科学校水工建筑专业学习 1982.02—1985.07 省泥河水库管理处工程科技术员 1985.07—1986.10 省泥河水库管理处工程科副科长 1986.10—1987.12 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水工室助理工程师 1987.12—1989.03 省计划委员会农村经济处副主任科员 1989.03—1991.08 省计划委员会农村经济处主任科员 1991.08—1995.10 省计划委员会农村经济处副处长 1995.10—1996.08 省计划委员会世行项目办副主任 (1994.09—1996.08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教系经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进修班学习) 1996.08—1999.07 省计划委员会世行项目办主任 1999.07—2000.06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世行项目办主任 2000.06—2004.07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农村经济发展处处长 (1997.03—2000.09吉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4.07—2007.02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 2007.02—2011.01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 2011.01—2013.04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3.04—2014.12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2014.12—2020.06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 2020.06—2020.10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0.10 免职 中共第十二届黑龙江省委委员
10-13 2021 -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原处长柳家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原处长柳家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柳家顺简历 柳家顺,男,汉族,1953年4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经济师。 1970.09—1984.09 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科员 1984.09—1986.10 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办公室副科长 1986.10—1991.05 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政处食堂科科长 1991.05—1993.03 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政处副处长 1993.03—1994.07 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服务公司副经理 1994.07—1997.06 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培训中心主任 1997.06—1998.12 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1995.06—1998.06黑龙江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8.12—2004.03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2004.03—2012.02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处长 2012.02—2013.05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调研员 2013.05 退休
09-24 2021 -
黑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树广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黑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树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屈树广简历 屈树广,男,汉族,1961年10月生,山东肥城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9.09-1981.08 北安农校兽医专业学习 1981.08-1985.03 北安市海星镇畜牧站站员 1985.03-1985.05 北安市海星镇畜牧站站长 1985.05-1990.09 北安市海星镇副镇长(其间:1987.04-1989.06哈尔滨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自考大专班学习) 1990.09-1992.10 北安市海星镇党委副书记 1992.10-1993.11 北安市海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3.11-1996.03 北安市石泉镇党委书记 1996.03-1996.05 北安市城市道路建设指挥部常务总指挥 1996.05-1999.02 北安市政府市长助理、城市道路建设指挥部常务总指挥 (1996.03-1999.01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9.02-2001.12 北安市副市长 2001.12-2006.11 孙吴县委常委、副县长(其间:2002.03-2005.01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6.11-2007.09 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7.09-2009.07 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07-2010.08 黑河市政府副秘书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0.08-2011.03 黑河市政府副秘书长,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03-2011.12 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12-2012.01 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01-2015.12 黑河市政府副秘书长,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5.12-2016.02 黑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2016.02至今 黑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09-18 2021 -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建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建辉简历 张建辉,男,汉族,1968年5月生,江苏邳州人,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7.09-1991.07 厦门大学财政学专业学习 1991.07-1994.09 财政部人事司干部调配处干部 1994.09-1995.09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干部调配处干部 1995.09-1996.09 财政部地方专项司资金处副主任科员 1996.09-1998.03 财政部地方专项司资金处主任科员 1998.03-2001.03 财政部机关团委书记兼机关党委综合处副处长 2001.03-2003.08 财政部机关团委书记(正处级) (1999.12-2002.12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3.08-2004.12 财政部农业司扶贫处调研员 2004.12-2005.03 财政部农业司副司长级干部 2005.03-2010.07 黑龙江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0.07-2013.08 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2013.08-2013.12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13.12-2016.06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6.06-2018.01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01-2021.08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1.08 免职
09-17 2021 -
省乡村振兴局局长崔培元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崔培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崔培元简历 崔培元,男,汉族,1963年1月生,黑龙江东宁人,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和黑龙江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学位,经济师。 1980.09—1984.08 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学习 1984.08—1988.08 东宁县工业机械厂技术员(其间:1986.09—1988.08黑龙江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88.08—1990.03 东宁县经济委员会秘书 1990.03—1992.02 东宁县政府办副科级秘书、副主任 1992.02—1994.02 东宁县陶瓷一厂党总支副书记、书记(正科级) 1994.02—1995.01 东宁县委办副主任 1995.01—1996.03 东宁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6.03—1997.09 绥芬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7.09—2000.01 绥芬河市委副书记 2000.01—2000.12 绥芬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0.12—2002.09 牡丹江市阳明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2.09—2006.12 宁安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12—2010.05 宁安市委书记 2010.05—2015.07 牡丹江市副市长 2015.07—2016.10 齐齐哈尔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6.10—2016.11 齐齐哈尔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16.11—2017.06 齐齐哈尔市委副书记 2017.06—2021.05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21.05至今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09-17 2021 -
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于定坤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于定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定坤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职务晋升给予领导干部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挪用公款购买个人住房;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设立“小金库”并使用“小金库”款项,违规决定出借职工购房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团购住房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为谋求职务晋升,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于定坤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背组织原则,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工作擅权妄为,规避监管,公权私用;贪敛钱财,侵吞公共财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于定坤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于定坤简历 于定坤,男,汉族,1956年7月生,吉林大安人,1975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75.10—1978.09 五常县兴盛乡东兴学校教师 1978.09—1980.08 省供销学校商业经济专业学习 1980.08—1985.05 五常县供销社科员、副股长(其间:1983.03—1985.02松花江教育学院政治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85.05—1994.02 五常县供销社副主任 1994.02—1995.03 五常市商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1995.03—1996.09 五常市商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6.09—1997.03 省日杂公司化工部经理 1997.03—1999.12 省日杂公司副总经理(其间:1997.12—1999.12哈尔滨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9.12—2000.05 省日杂公司总经理 2000.05—2001.07 省日杂实业集团总经理 2001.07—2003.01 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助理、省日杂实业集团总经理 2003.01—2003.06 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助理、省商务学校副校长 2003.06—2009.03 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助理、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2009.03—2012.07 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助理、监事会办公室主任、黑龙江寒地黑土农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2.07—2012.12 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助理 2012.12—2016.08 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 2016.08 退休
09-08 2021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原副专员(正司局级)井东文被开除党籍...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长春办事处)原副专员(副主任),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司局级)井东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井东文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大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廉洁纪律,默许纵容妻子在其下属单位长期不上班并正常领取工资;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井东文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敛财的工具,圈占林地私建会所,靠山吃山靠林吃林,在木材销售、项目承揽、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人民利益,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影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井东文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井东文开除公职处分;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井东文简历 井东文,男,汉族,1963年4月生,山东嘉祥人,在职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6月入党,1979年9月参加工作。 1979年9月至1997年11月,历任黑龙江清河林业局双河林场工人、教师,清河林业局一中教师、政教处主任、木器厂厂长,清河林业局招待所经理,清河林业局宾馆经理、党支部书记,清河林业局人造板厂厂长; 1997年11月,任黑龙江清河林业局副局长; 2000年3月,任黑龙江亚布力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3年6月,任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副司局级); 2018年2月,任国家林业局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局(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司局级); 2018年9月,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司局级,机构改革后不再保留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局牌子); 2019年2月,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长春办事处)副专员(副主任),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司局级); 2020年12月被免职。
08-30 2021 -
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厅级干部胡银波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厅级干部胡银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胡银波简历 胡银波,男,汉族,1958年8月生,黑龙江克山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5.07—1978.09 克山县古北公社德庆大队知青 1978.09—1980.08 北安农校农学专业学习 1980.08—1983.09 克山团县委组织部干事、副部长 1983.09—1985.08 哈尔滨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5.08—1986.07 克山团县委组织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 1986.07—1988.10 克山县委组织部干事 1988.10—1989.07 克山团县委副书记 1989.07—1991.03 克山团县委书记 1991.03—1992.01 克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1992.01—1993.08 克山县发展乡党委书记 1993.08—1997.08 克山县委常委(1993.09兼任县委办主任) 1997.08—1999.04 克山县委副书记 1999.04—2002.11 拜泉县委副书记(其间:2000.09—2000.12挂职任浙江省天台县委常委) 2002.11—2003.08 拜泉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3.08—2006.11 齐齐哈尔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兼市城防工程建设局局长 2006.11—2008.12 龙江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8.12—2009.02 依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03—2009.01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9.02—2011.10 依安县委书记 2011.10—2017.03 省纪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17.03—2018.08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干部 2018.08 退休
08-23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