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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来源: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02-06

(2016年1月26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月25日至26日在哈尔滨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了省委书记王宪魁同志的讲话,审议通过了黄建盛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挺纪在前,不断取得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的工作报告。

全会指出,王宪魁同志的讲话,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刻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尤其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严格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持之以恒把作风问题抓到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培育良好家风,保持担当有为的精神状态;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党委全方位监督作用,发挥巡视监督利剑作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做到监督和自律相统一;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履职尽责,严肃问责追责,切实把责任压下去,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讲话充分体现了省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担当精神,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对做好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全会认为,2015年,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形成了全党动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全会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必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

全会确定,2016年要着重抓好六项工作: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中央和省委的政令畅通。二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压实“两个责任”,实现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全覆盖,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创新性和推动力。三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间断释放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继续盯住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问题现象、重点行业领域,发现问题露头就打,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持续保持整治“四风”的震慑力。四是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用好“四种形态”,重点查处“三方面人”,做好防逃追逃追赃工作,以坚定的决心减少腐败存量,用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五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的获得感。六是深化“三转”工作,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教育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号召,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履职尽责、挺纪在前,创新务实、忠诚担当,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