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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口腔病防治院院长王兆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3-29
	
 
省口腔病防治院院长王兆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兆宏简历 
	  王兆宏,男,汉族,1964年4月生,黑龙江五常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医科大学医学系口腔科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医学硕士学位,主任医师。 
	  1982.09—1987.08 佳木斯医学院口腔系口腔专业学习 
	  1987.08—1992.08 佳木斯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医师(其间:1989.09—1992.06哈尔滨医科大学医学系口腔科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医学硕士学位) 
	  1992.08—1996.01 省电力医院口腔科医师(1993.09主治医师) 
	  1996.01—1997.05 省电力医院医务科副科长 
	  1997.05—1998.09 省电力医院院长助理(副处级) 
	  1998.09—2001.11 省电力医院医疗副院长(1998.12副主任医师) 
	  2001.11—2006.10 省电力医院院长、省电力公司卫生处处长(正处级)(2003.12主任医师) 
	  2006.10—2011.01 省卫生厅医政处调研员 
	  2011.01—2017.11 黑龙江省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17.11—2018.10 黑龙江省医院主任医师 
	  2018.10—2019.04 省皮肤病防治所负责人 
	  2019.04至今 省口腔病防治院院长 
	(七台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