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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6-01

  结合全市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现将近年来我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逊克县原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依培庆,保密和机要局局长高仁忠违规公款赠送礼品、核销招待费问题。2016年至2018年,依培庆在担任逊克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期间,授意时任县委办副主任高仁忠,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公款14.57万元,用于支付赠送玛瑙工艺品费和核销招待费。此外,县委办公室还以相同方式套取公款8.63万元,用于支付加班餐、慰问贫困户、雇用临时工等无法正常列支的费用。2021年3月,依培庆、高仁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五大连池风景区财政局原局长曲勇翔违规发放补助费问题。2014年至2017年,曲勇翔在担任五大连池风景区财政局局长期间,违规签批同意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误餐费补助费和司机补助费共3.75万元。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且有处分仍在影响期。2021年9月,曲勇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八个月)。违规发放补助费予以收缴。
  三、北安市杨家乡派出所原副所长(主持工作)刘文源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1月至2018年,刘文源在主持北安市杨家乡派出所工作期间,派出所虚列支出套取公款7841元用于宴请招待支出,并虚开发票由刘文源签字在经费账户核销。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1月,刘文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端午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当好“婆婆嘴”,常念“紧箍咒”,教育引导其牢记初心使命,严守纪律规矩,正确行使权力。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时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勤扫“思想尘”、常破“心中贼”,严格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慎防被腐蚀“围猎”,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侵蚀。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加强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持续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坚守节点的有力举措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
           
                                                 中共黑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黑河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