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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公告

来源: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5-31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有效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提供坚强纪法保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内容公告如下:
  (一)资金方面
  1、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或转移支付等资金;
  2、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农村集体资金;
  3、以秸秆禁烧、疫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支出名义,虚报套取农村集体资金;
  4、坐收坐支、大额资金白条入账、私设“小金库”;
  5、其他违规管理使用资金问题。
  (二)资产方面
  6、违规违法出售、出租、出借农村集体所有的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办公用房、厂房、仓库等建筑物,农村校产校田,农用机械等固定资产;
  7、扶贫项目违规处置、闲置浪费或收益未按有关规定分红;
  8、非法侵占、无偿占有农村集体资产;
  9、其他违规管理处置资产问题。
  (三)资源方面
  10、违规发包、非法占有农村机动地、账外地、林地、山岭、草原、滩涂、水面等资源,新增地源乱收乱支;
  11、发包合同价格明显偏低、显失公平、承包期限过长、逾期不缴纳承包费、提前发包预收承包费、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发包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人为控制,暗箱操作;
  12、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规决策,或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农村集体资源损失;
  13、违反“四议两公开”制度,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源;
  14、其他违规管理处置资源问题。
  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和人员,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清和交代问题,退交违纪违法涉案款物,积极配合调查的,将根据性质情节、后果影响等因素,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顶风违纪、拒不交代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举报电话:0456-6322384;
  来信地址:五大连池市德都大街583号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64199;

  来访举报:来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五大连池市德都大街583号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问题。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