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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2021年清明节纪律提醒

来源: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4-01

  清明至,万物苏。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惜纠治“四风”,引导崇廉尚俭、文明祭祀的社会新风,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带头移风易俗、文明低碳祭扫,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清明节,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提醒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相关要求,提高站位压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目标任务;落实防火制度和要求,严禁在野外上坟烧纸、用火,严禁值班空岗、饮酒;带头移风易俗,提倡环保祭祀、节俭祭祀、文明祭祀,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带头遵规守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向相关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管理监督,严防出现违纪问题。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摒弃陋习、文明祭扫,做文明新风的引领者。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防患于未然。纪委监委将强化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一律公开曝光,持续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向上向好。
  节日期间,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将畅通监督渠道,优先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来信地址: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举报电话:6320857
  举报邮箱:WDCLDFZFJDS@163.COM。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