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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操办和参加“升学宴”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8-03

  时值2020年学生毕业升学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狠刹操办“升学宴”歪风,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现就严禁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举办和参加“升学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对所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子女升学情况进行摸底,加强教育提醒,重申纪律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坚决遏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收礼敛财的不良风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要发挥“探头”“属地”监督作用,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守好一方净土,确保所监管单位和部门不发生举办“升学宴”问题,持续弘扬新风正气。
  二、严明纪律规定,严禁借机敛财。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务必做到“7个严禁”:
  1、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以“升学宴”“谢师宴”等名目宴请近亲属以外的人员,收受其赠送的礼金(包括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等各种“电子红包”)、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借机敛财;
  2、严禁以长时间、分批次、分地点、将宴席化整为零,委托、授意他人代替考生父母组织宴请等方式举办“升学宴”;
  3、严禁参加除近亲属之外的各类升学庆贺活动及赠送礼品礼金。参加近亲属安排的升学宴请等庆贺活动,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向本单位报备;
  4、严禁以任何形式通知本单位、本系统人员以及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人员参加“升学宴”;
  5、严禁利用单位食堂(餐厅)举办“升学宴”;
  6、严禁使用公款或由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人员承担“升学宴”费用,以及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及其他费用;
  7、禁止使用借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参与操办“升学宴”,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和外出旅游。
  三、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纪委监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操办“升学宴”问题线索,及时快速精准处置。对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实行一问三责,逐级逐人追究主体、分管和监督责任,绝不姑息。
  纪委监委“学子宴”监督举报电话:0456-6322384
  监督举报邮箱:WDLCDFZFJDS@163.COM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