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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基层“科所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举报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省市委工作安排部署,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基层“科所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在管理服务中政治站位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纪法观念淡薄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从即日起,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现发布专项举报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受理内容 (一)行政审批中的突出问题 1.索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品、礼金,接受宴请、旅游等活动,要求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问题。 2.违规增设审批前置条件、增加审批环节、人为设置障碍,拖延审批、多头审批等问题。 3.在审批事项办理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优亲厚友等问题。 4.不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态度冷硬粗暴、故意刁难等问题。 5.与“黑中介”相互勾结,进行有偿代办、插队办理等问题。 (二)市场环境中的突出问题 6.在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信等涉企服务过程中故意刁难、拖延不办或擅自提高价格等问题。 7.在土地要素保障、不动产登记等方面滥用职权,久拖不办、压证不发、强制购买服务等问题。 8.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企业融资、招商引资等工作中“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或变相增设兑现条件等问题。 9.插手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强行向企业指定项目施工方、供货商、第三方服务机构等问题。 10.在管理服务中故意刁难外来投资经商人员、企业等问题。 11.强迫企业、个体工商户雇佣本地人员、购买本地原材料或向企业摊派钱物、索要赞助、捐赠等问题。 12.在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征地拆迁过程中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等问题。 13.在金融服务中拖延不办,收受索要“好处费”、吃回扣等问题。 14.在税务服务中故意刁难,索要收受、扣缴义务人财物、摊派费用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三)政务服务中的突出问题 15.在政务服务中打着服务企业的幌子,借机索要、收受“好处费”“感谢费”“回扣”等问题。 16.违规设定中介服务事项、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转嫁应由行政机关承担的中介费用,或个人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问题。 17.对中介机构监管不力,甚至内外勾结,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者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18.在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政策落实及各类奖补资金拨付中,人为增设环节、故意推脱等问题。 (四)监督执法中的突出问题 19.巧立名目到企业频繁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20.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罚款标准等问题。 21.故意刁难被检查对象,搞选择性执法,或者采取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方式包庇袒护违规违法行为,借机谋取私利等问题。 22.在行政执法中收受好处,对行政违法行为默许纵容,甚至以制发行政处罚文书“甩锅推责”等问题。 23.在被监管执法企业报销费用,接受监管执法对象吃请和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问题。 24.违规向企业摊派各种名目费用,超标准征收费用问题。 25.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借物,长期“借而不还”等问题。 (五)法治保障中的突出问题 26.在查处各类涉企、涉商违法行为和办理经济案件中违规办案、超期办案或让企业承担办案经费等问题。 27.对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不力,或对企业报案、诉求置之不理,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等问题。 28.在案件裁决中受贿索贿、枉法裁判,或以“送达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受企业财物等问题。 29.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抽成返利、索要好处甚至帮助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 30.违规违法或超期查封、冻结、扣押企业财物等问题。 整治重点还包括除上述具体情形外的其他损害党委、政府公信力的基层“科所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三、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456-6322384; 来信来访地址:五大连池市德都大街583号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64199。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
01-31 2024 -
关于中秋节、国庆期间严格遵守 “十严禁”的通知
中秋佳节倍思“清” ,欢度国庆勿忘“廉”。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在此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致以亲切的问候。为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明确如下: 1.严禁借“双节”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 2.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及借节日之机违规通过快递、电子红包等方式,收送月饼、烟酒、蟹卡、消费卡等礼品、礼金; 3.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4.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企业车辆,违反节假日公车封存管理使用规定; 5.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违规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杜绝餐饮浪费行为;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单位食堂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 9.严禁值班期间饮酒、擅自脱岗漏岗顶岗; 10.严禁其他违反文明、节俭、廉洁过节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行为。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牢记在心,坚持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为自觉意识,外化为自觉行动。要深化廉洁意识,认清“一顿饭”“一张卡”“一个红包”往往就是腐败腐化的“露头”,自觉守纪律、明底线、知敬畏。要强化监督管理,对“四风”问题寸土不能让、对人员管理一刻不放松,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严格家教家风,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 市纪委监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密切关注作风建设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盯重要领域、盯薄弱环节、盯顶风违纪,加大节日期间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明察暗访力度,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决不手软。对于发现的“四风”问题,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核查处置,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让违纪者既丢“面子”又丢“里子”,不断强化警示震慑,做到警钟长鸣。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
09-22 2023 -
省纪委机关、省监委、省公安厅关于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通告
中共黑龙江省纪委机关、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党员和公职人员担当作为,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中共黑龙江省纪委机关、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黑龙江省公安厅自即日起在全省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肃查处诬告陷害 本次专项治理所称诬告陷害是指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行为。包括出于个人政治目的捏造事实,陷害、抹黑、诋毁他人的;因为不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满足,为了一己之私造谣中伤他人的;由于个人恩怨、嫉妒心理无中生有,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发泄私愤的等。 专项治理着力为敢于善于斗争、敢于担当作为、敢抓善管不怕得罪人的党员和公职人员撑腰鼓劲,重点查处以下诬告陷害行为: (一)严重干扰换届选举、干部选拔任用的; (二)严重干扰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 (三)意图引起上级机关重视,检举、控告时连带诬告被举报人所在单位(地区)领导的; (四)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反复举报,继续实施诬告陷害的; (五)强迫、唆使他人实施诬告陷害的; (六)党员和公职人员为达到自身目的,实施诬告陷害的; (七)其他应当重点查处的诬告陷害行为。 二、严肃追究诬告陷害人责任 坚持对诬告陷害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绝不姑息。对构成诬告陷害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虽不构成犯罪,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拘留、罚款。对于诬告陷害人是党员或者公职人员的,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处理。 三、积极稳妥澄清正名 对党员和公职人员因诬告陷害造成不良影响并符合规定情形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妥善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为受诬告陷害人澄清正名,及时传递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 四、支持保障依法行使监督权利 依规依纪依法保障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权和检举控告权,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支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客观公正真实反映问题;倡导全社会自觉抵制诬告陷害歪风邪气,大力弘扬向上向善新风正气,共同营造团结和谐奋进的社会氛围。 支持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提供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12388(纪检监察机关) 12389(公安机关) 中共黑龙江省纪委机关 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 黑龙江省公安厅 2023年3月16日
03-16 2023 -
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关于受理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部署,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问题线索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行政审批方面 1.职能部门便民利民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审批流程繁琐,手续材料繁多,承诺办结时限久办不结;部门与部门之间数据信息共享不够,形成信息孤岛,造成“数据不跑,群众多跑”等问题。 2.审批人员私设门槛、故意刁难群众,该受理的不受理,应“一次性告知”内容不说清,折腾市场主体和群众“多头找、反复跑”;对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随意延长审批时间,借审批权“揩油”,不见钱不审批等问题。 (二)政务服务方面 1.职能部门落实市场主体和群众优惠政策时“藏着不给、拖着不办”,“免申即享”等惠企利民政策宣传不到位,解读政策内容晦涩难懂,惠企利民政策未能有效落地等问题。 2.政务人员“躺平”,咨询电话不通不畅,服务群众态度冷漠、言语生硬,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困难诉求避而远之;履约践诺意识不强, “新官不理旧账”,该服务的不服务,该协调的不协调等问题。 (三)行政执法方面 1.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指导少、检查多,基层执法队伍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机械执法、野蛮执法、钓鱼执法现象频发等问题。 2.执法人员借执法权“无事不登门、登门就找事”、隐晦索贿、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监管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滥用强制措施,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 (四)涉及上述3个方面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456-6322384、0456-6320855; (二)来信地址:五大连池市德都大街583号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64199; (三)来访举报:来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五大连池市德都大街583号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问题。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03-02 2023 -
关于对限期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人员予以从宽处理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持续强化政策感召,敦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依据有关规定,发布通告如下: 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员干部或者公职人员,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前到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主动如实交代问题的,将依规依纪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等从宽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未主动投案、如实交代存在的问题,或者本通告发布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机关将坚决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主动交代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到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主动交代。 地址:五大连池市德都大街583号纪委监委信访室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9月14日
09-15 2022 -
关于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2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促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营造崇廉尚俭、廉洁过节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两节期间,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规定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严禁违规通过快递、微信、红包等方式收送礼金,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及其它礼品礼金;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违规接受宴请、出入私人会所搞“一桌餐”等活动; 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特别是违规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 严禁发生“不吃公款吃老板”“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等问题;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企业车辆,违反节假日公车封存管理使用规定; 严禁值班值宿执勤期间饮酒、擅自脱岗漏岗顶岗; 严禁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搞形式主义,增加群众和基层负担。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采取切实措施,层层传导压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守政治底线,严守纪律红线,筑牢廉洁防线,严防“四风”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带头落实好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当好作风建设的“排头兵”。 市纪委监委将紧盯“两节”时间节点,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深入纠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隐形变异 “四风”反弹回潮。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四风”问题线索、违反“十严禁”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增强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举报电话:0456-6322384、0456-6320855 举报邮箱:wdlcdfzfjds@163.com 来信地址:五大连池市德都大街583号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64199。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09-07 2022 -
关于受理全市领导干部在农村圈地建豪宅问题监督举报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在农村圈地建豪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查整治领导干部非法圈占土地、破坏建房秩序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问题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向全市人民群众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举报。 一、受理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职和退休的领导干部(县处级领导干部及乡科级党政正职)。 二、受理重点 (一)违反宅基地审批、城乡建设规划、农村耕地保护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圈地建豪宅问题; (二)巧立名目,以文化项目、农业项目等名义圈地建豪宅问题; (三)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违规建设的私人别墅、私家庄园等豪宅问题; (四)其他违法违规建豪宅问题。 三、受理渠道 (一)举报电话:0456-6322384、0456-6320855; (二)举报邮箱:wdlcdfzfjds@163.com; (三)来信地址:五大连池市德都大街583号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64199。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8月17日
09-05 2022 -
关于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 赌博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持续加强我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督促党员干部当示范作表率,弘扬新风正气,纠治歪风邪气,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赌博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五大连池市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王玉栋醉酒驾驶问题。2022年4月15日20时,王玉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王玉栋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4.95mg/100ml,属醉酒驾车。2022年5月,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6月,王玉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2.五大连池市龙镇务本村村民宋占勇酒后驾驶问题。2022年5月6日15时,宋占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处以罚款贰仟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宋占勇受到警告(党纪)处分。 3.五大连池市二龙山林场宣传委员张伟、技术员王川2人参与赌博问题。2022年5月1日16时,二龙山林场宣传委员张伟、技术员王川等四人,在某商服内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发现并予以行政处罚。2022年6月,张伟、王川受到警告(党纪)处分。 4.五大连池市新发镇村民曹海龙参与赌博问题。2021年12月1日9时,曹海龙在某二手车行内以打麻将的形式赌博,被公安机关发现并予以行政处罚。2022年6月,曹海龙受到警告(党纪)处分。 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党员干部本应带头遵纪守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上述4起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法纪意识、规矩意识淡薄,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不仅受到行政处罚,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付出沉重代价。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和社会公德,严防此类问题的发生。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时常开亮“警示灯”,念好“紧箍咒”,督促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守好安全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酒驾、赌博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不断释放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
09-05 2022 -
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专项监督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全市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职责作用,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问题线索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乡镇党委政府、行业职能部门主体责任、主管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二)乡镇党委政府、行业职能部门在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中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等问题; (三)国有涉农企业执行偏差、管理漏洞、经营风险、安全隐患、违纪违法等问题; (四)涉及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456-6322384; (二)来信地址:五大连池市德都大街583号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64199; (三)来访举报:来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五大连池市德都大街583号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问题。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7月13日
07-14 2022 -
关于受理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全市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市纪委监委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现将受理问题范围、反映问题渠道和方式公告如下。 一、受理问题范围 (一)窗口单位服务不优问题。重点受理弄权勒卡、违规办事、执法不公、与“黑中介”内外勾结牟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受理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执行不到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人情税、关系税等问题。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严问题。重点受理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不达标,保健食品、药品虚假宣传和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监管不严问题。 (四)打击欺诈骗保履职不力问题。重点受理对以“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骗保行为审核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 (五)涉及上述4个领域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反映问题渠道和方式 (一)举报电话:0456-6322384; (二)举报邮箱:wdlcdfzfjds@163.com; (三)来信地址:五大连池市德都大街583号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64199。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
06-23 2022